审计工作转型、审计理念转变,是国家审计系统从上到下普遍关注的重大课题,之所以成为热议的话题,有着深刻的社会历史背景。改革开放30年,我国取得了各个方面的辉煌成就,特别是在经济建设上实现了快速发展,证明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成功。与此同时,发展不平衡、不协调等问题也在实践中凸显出来,党的十七大报告列举我国现阶段8个方面的特征就此作了阐述,说明我国正在经历“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我们党正是站在这样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把科学发展观确立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确立为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是全党全社会的时代性主题,也是我们做好新时期审计工作的根本依据所在。面对新的形势与任务,审计工作必须实现相应转型。工作转型,理念领先,提升审计为科学发展服务的新境界,需要进一步强化“十种”理念。
(一)进一步强化“民本”审计理念。审计工作要逐步淡化乃至破除“官本”审计的传统意识,把维护好、实现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最本质的要求和最崇高的目标,努力践行执政为民的宗旨。其一,围绕财政性资金归集、管理、使用开展审计,是审计机关最主要的、经常性的工作内容,财政的钱,说道底还是纳税人的钱、老百姓的钱,通过审计监督,促使这块钱管好用好,是审计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其二,关注民生、维护民生、保障民生,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是党的十七大以来举国全力推进的重大战略目标,涉及民生方面的审计任务越来越多,审计机关必须把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诸如就业、社保、医疗、教育、住房等,作为审计工作关注的重点。其三,从理论上讲,在我们共产党执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官方”与“民间”根本利益上应该是一致的。但在现实中,在具体的审计项目遇到的具体问题上,利益不一致抑或与民争利的现象也是遇到过的。这个时候,审计应该秉持维护人民群众合法利益的责任、良知、正气和勇气。
(二)进一步强化“免疫”审计理念。伴随着社会变革的进程,国家审计的职能定位也在发生着新的变化。从过去所谓的“国家财政的看门狗”,到“经济卫士”,再到新任审计长刘家义的“免疫系统”说,既是审计理念的不断深化,也是审计职能的顺势调整,更是审计实践的与时俱进。2006年新修订的《审计法》总则第一条关于审计监督的目的、地位、作用表述中,增加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保障“社会”健康发展的内容。从维护国家财政经济秩序延伸到促进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提高,从保障国民经济健康发展拓展到保障社会健康发展,为审计提供了更广阔的作为空间,也为“免疫系统”说提供了更直接的法律基础。因此,国家审计作为经济社会运行的免疫系统,有责任从历史与现实的比较上、全局与局部协调上、宏观与微观的结合上,面向未来审视经济社会行为,更早地感受风险,更准确地发现问题,提出调动国家资源和力量去解决问题、抵御“病害”的建议,在永不停留地抵御一时、一事、单个“病害”的同时,及早发出预警信息,推动全社会经济运行系统改进机制、健全体制、筑牢防线,从而发挥“推进民主法治,维护国家安全,保障国家利益,促进国家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作用。
(三)进一步强化“服务”审计理念。受计划经济体制的长时期影响,我们的国家机关及其公务人员,习惯于以管理者 、监督者的角色出现,“居高临下”、“我主你从”的潜意识乃至思维定势根深蒂固,这是毋容质疑的事实。在“全能型政府” 向“服务型政府”转型的过程中,审计机关作为专司经济监督职能的政府部门,更新观念、树立和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的自觉性、主动性和有效性,显得尤为必要和迫切。必须明确,对审计工作来说,监督只是手段、是外在的表现形式,服务才是目的、是本质的内核。审计与被审计是对立统一的关系,表象上似乎是对立双方,但实质上是统一的,统一的基础就是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这个共同的目的性。只有把服务于科学发展作为审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监督手段与服务目的有机地统一起来,带着服务的激情、热情和感情从事审计,带着负责、平等、和善、理解的心态从事审计,真心实意、实实在在地为审计对象服务,为党和政府中心工作服务,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服务,为最广大人民群众利益服务,并在服务中充分发挥出审计机关的职能优势,审计工作才能真正体现其自身存在的价值,也才能真正担当起国家经济社会运行“免疫系统”这一重要角色。
(四)进一步强化“绩效”审计理念。树立和不断强化绩效审计理念,探索和不断深化绩效审计实践,是切实履行免疫系统职责的必然要求,是真正实现审计工作转型的必然要求,也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早年的紧缺经济、“吃饭财政”时期,审计关注的重点是财政收入问题;当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经济得到一定发展社会初步进入小康的时候,审计关注的重点是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问题;现阶段,党和国家致力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致力于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审计工作理应在继续坚持真实性、合法性审计的基础上,把绩效审计摆到突出的位置上。绩效审计作为一种审计目标指向、关注点指向、目的性元素,不但要落实到投资审计、企业审计、金融审计、专项资金审计等直接体现效益问题的审计项目上,而且要落实到机关事业单位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环境资源以及民生审计等所有审计项目上。因为说白了,国家的钱亦即老百姓的钱直接用于办事,必然要关注效益如何;用到养人和行政运转上,目的也是为了办事,自然也应该评价效益。通过绩效评价与追究问责,兴利除弊,减少浪费,推动改革,促进发展。
(五)进一步强化“公正”审计理念。如果说,围绕政府性资金运行轨迹,以绩效审计为重点开展的审计,旨在保障国民经济健康发展的话,那么,围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开展重点审计,则是履行保障社会健康发展职责的内在要求,也是新的历史时期赋予审计机关的神圣使命。依据国际上现代化进程中的经验教训考量,我国社会随着经济的发展,已经进入一个矛盾多发期、凸显期,矛盾的根源在于利益格局的变化,矛盾的主要表现形态是社会公平正义问题。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和谐社会建设成为十分重大而紧迫的时代性主题。置身于如此背景之下,审计肩负的担子,分量是沉重的。就职责、力量、手段而言,审计不需要也不可能在解决社会公平正义问题上包打天下,甚至难以担当主力军角色。但是细察之下,所有的审计项目无一不涉及某种或某些利益问题,所有的利益问题无一不在某个或某些方面与公平正义问题相联系。所以,审计必须具有维护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责任感、使命感,必须把这种责任感、使命感转化努力有所作为的自觉性、主动性,必须把这种自觉性、主动性注入全部审计实践之中,从而转化为努力解决公平正义问题的实际行动。
(六)进一步强化“良法”审计理念。依法审计、依法监督,是审计的口头禅,是审计机关履行法定职责、发挥“免疫系统”功能的基本途径,也是审计的权威所在。但什么是依法、依什么法、怎样依法,需要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多加探索和研究。法的确立在一定意义上是利益博弈的结果,审计涉及的“法”是一个包括法律、规章、规则和政策等在内的广义概念。这其中,静态地、抽象地看,凡有利于人民大众利益、有利于经济社会进步、有利于维护公平正义之法,谓之良法,反之则为恶法。或者,良中有恶的成分、恶中有良的因素。若作动态的、具体的分析,任何一个具体的“法”,其产生与适用都有时间、空间概念上的局限性,此时此地为良法者,彼时彼地就可能为恶法,或者说随着时间推移和空间变换,良法也会转化为恶法。所以,在审计实践中,简单、机械地照搬某些“法”的条文,不是真正的依法,而只有忠实于正确的法理与法治精神,才是本原意义上的依法;只有以良法为依据的审计监督行为,才是正向功能性依法;只有实事求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才能真正做到依法。同时,审计活动本身要在法制框架内进行,还要担负起助推法治进程的责任。
(七)进一步强化“阳光”审计理念。在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正式实施的背景下,在“公开”、“透明”的话语环境下,“阳光审计”无可回避地将被加速推向前台。首先,审计的对象几乎涵盖了所有执行政府政务及其与此相关联的机关、部门、单位和组织,人民群众借助于审计结果实现部分知情权的诉求日见高涨,审计作为政务公开的一个组成部分,将会越来越多地受到社会关注。其次,审计行为在阳光下进行,有利于审计事业的健康发展。实现阳光审计,增强审计的透明度,让社会各界更多地了解审计工作,监督审计工作,可以起到促进审计环境优化、促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促进审计机关自身建设等多重作用。为此,一是要着力打造阳光审计平台。制定和完善操作依据,进一步理顺公开渠道和途径,逐步实现阳光审计的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二是要重点加大审计结果公告力度。认真执行相关程序规定,加强与各有关方面的沟通协调,不断拓展审计公告的广度和深度。三是要努力实现审计过程公开。在遵守相关保密工作纪律的前提下,自觉破除审计“封闭化”、“神秘化”的传统影响,最大限度地将审计动作置于阳光下进行。
(八)进一步强化“精品”审计理念。随着审计职能的拓展和社会对审计关注度、期望值的提高,打造审计精品的需求与压力日趋强烈。为此,需要着重从三个方面调整思路。第一,实施“高端产品”战略。审计历来视质量为生命线,但传统意义上的质量,关注重点是审计过程的合法合规性、审计结果的客观真实性、审计处理的恰当准确性,由此可以出质量合格可靠的产品,而不能保证出精品。质量是精品的基础,精品是质量的高端形态。打造审计精品,必须围绕发挥“免疫系统”作用,调高目标定位,努力提升审计产品的有用性特别是建设性功能。第二,积极应对审计风险。过去我们讲到质量,多与防范风险相联系,从减少工作失误、差错、漏洞的角度看,这是必须的。但从发挥建设性功能的精品要求看,审计往往置身于破旧立新的前沿,风险客观存在,尽可能防范和化解风险是我们的追求,为促进发展勇于承担风险是我们的责任。第三,有所为有所不为。就审计力量与任务的现实状况而言,既然难以作到应审尽审,就必须坚持量力而行、突出重点、宁缺毋滥,优选那些特别需要、能够干好的审计项目去做,做就力求做成精品。
(九)进一步强化“智能”审计理念。保持审计事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开创审计为科学发展服务的新境界,有赖于人力资源和技术手段这两根支柱的支撑。现阶段,高素质的审计业务人才与先进的信息化审计手段在审计实践中的有机结合,构成了智能型审计的基本特征。加强审计自身建设,需要围绕这个特征把文章做足。在培养人才方面,既要注意在某个专业方向上培育高、精、尖人才,打造领军人物;更要重视在普遍提升综合素质上下功夫,努力培育一大批复合型审计人才,不仅是多专业复合,更应该是政治素养、文化素养、法律素养、专业素养等多层次的复合,从而适应审计任务类型多样化、审计目标指向多元化的需要。在强化手段方面,要把信息化建设摆上更加重要的位置。计算机审计已经从现场审计部分应用的起步阶段,逐步扩展到联网跟踪审计或即时审计、计算机对计算机审计以及网络化审计管理阶段,由此带来的将是审计方式、审计内容乃至机构设置和人才需求等多方面的革命性变革。因此,应该超越把计算机审计仅仅视为“辅助手段”的传统思维,以更清醒的意识、更积极的姿态、更扎实的行动,不断加大审计信息化建设以及人机有机结合的工作力度。
(十)进一步强化“文明”审计理念。在构建和谐社会的时代背景下,文明审计日益受到重视和推崇,但其科学含义需要进一步明确和界定。文明,本质上是一种进步状态,是具有科学性、先进性的思想、行为与结果的统一。文明审计,广义上应该是指在科学先进的审计理念引导下的、富有成效的审计实践活动。那么,前述九个方面的审计理念,似应纳入文明审计概念内涵之中;民本、“免疫”、服务、绩效、公正、良法、“阳光”、精品、智能等理性元素,似应注入到文明审计实践活动之中。此外,狭义上的文明审计,也可以理解为对审计机关、审计人、审计行为的一种形象性要求。从这个角度看,似可细化为以下诸多要求:心态健康,昂扬向上,具有良好的精神面貌;胸有大局,政治敏锐,具有良好的思想基础;忠于事业,精通专业,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倚重程序,严谨细密,具有良好的工作作风;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具有良好的公众信誉;实事求是,善行法治,具有良好的人文情怀;尊重对方,求同存异,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心胸坦荡,和谐友善,具有良好的人格魅力;服务当先,从善如流,具有良好的公仆风范;严于律己,廉洁从审,具有良好的廉政形象。当然,文明审计作为动态性、过程性概念,其内涵和外延,将会随着审计实践的发展而不断得到丰富和拓展。
蚌埠市审计局党组书记、局长 杨继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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